本报通讯员 伍晓伟 费海鸥
“人都死了,没想到我的赔偿金还能要回来。感谢法院司法为民,也感谢死者家人深明大义!”近日,申请执行人华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金湖县法院,向执行法官邱永军表达感激之情。
2021年12月,黄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行人华某发生碰撞,致华某受伤。据交警部门事故认定,黄某负全责。经金湖法院判决,黄某赔偿华某经济损失18.9万元。因黄某未履行赔偿义务,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邱永军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黄某一家三口,儿子尚小。夫妻俩均为普通农民,农闲时靠打零工维系生活,家庭较为拮据,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申请执行人华某也是农民,是家里的“顶梁柱”,因事故导致腿关节功能丧失,失去了劳动能力,家庭收入锐减。一方无力赔偿;另一方急需接济。考虑到双方家庭的实际困难,在邱永军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分月履行的和解协议。
然而,双方协议还未履行几个月,2024年7月,黄某突发意外去世。这一突发事件不仅使其家庭遭受重创,也让原本企盼赔偿的华某顿感无望。
待黄某丧事办完、家人情绪平复后,邱永军来到其家中,碰巧黄某的弟弟和弟媳也在。“我丈夫都走了,剩下我们孤儿寡母,以前赔不起现在就更没法赔了。”黄某的妻子难抑悲痛之情。
“对于你们家的遭遇我深表同情,但作为执法人员我要一碗水端平了,请你们理解。”邱永军劝解道,“我有个建议,你们看行不行?你们家的情况,我将及时向院领导反映,争取司法救助一点;你们(其弟弟、弟媳)作为母子俩最亲近的家人能否帮衬一点;再通过与华某协商看能否退让一点。”邱永军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
看到早已哭成泪人的母子,其弟弟、弟媳于心难忍,当即表示愿意承担这份责任。邱永军随即叫来华某等人进行商讨。最终在其弟弟和弟媳的支持配合下,三方达成新的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