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田埂地头,法官解开了他五年心结
日期:10-17
本报通讯员 徐甜尔 李思宇
本报记者 王晓红
五年前,李某在村边的一片公共空地上播下了种子,也埋下了一颗纠纷的种子。在他看来“村里土地人人有份”,自己开荒种地,是在为集体创造价值。然而,在东海县山左口镇某村村委会看来,这是对集体资源的长期非法占用。
一次次沟通,一次次无果。山左口镇某村委会向东海县法院双店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归还土地,支付土地使用费用。
案子交到了法官严正兵手里。他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带着卷宗,直奔村里。“公共空间的土地,不是谁占了就是谁的。”在田埂上,严正兵遇到了满腹委屈的李某。他耐心听着李某的“道理”,发现问题的根源在于李某对“公共”二字的模糊认识。
“老李,咱们村里的路、广场,都是公共空间,大家都能用,但谁也不能圈起来说自己家的,对吧?这块地也是一个道理。”严正兵没有解释生硬的法条,而是用最朴素的比喻,一点点释法明理。他翻开民法典,指着相关条款,细细解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以及强行占用的法律风险。几番交谈,李某固执的思想坚冰,终于开始融化。
“严法官,我明白了,之前是我想岔了。”李某表示愿意坐下来谈谈。
矛盾露出了化解的曙光,但严正兵想得更远。他转而与村干部商量:“老李有劳动热情,能不能引导他,通过正规渠道承包土地,把劲儿使对地方?”这一提议,说到了村干部心坎里。村干部当场表示,今后一定会为李某合法承包土地提供帮助和指导。
最终,在双店法庭和村委会的共同见证下,这场长达五年的拉锯战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李某主动归还了土地,并同意支付相关费用。握手言和之际,李某的脸上不再是抵触,而是对未来的期盼:“这下心里踏实了,以后一定按规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