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行两千公里,突击扣车行动圆满收官
日期:10-17
本报通讯员 王昌立
“抵押车辆已成功扣押,我们从山东东营回来了!”近日,苏州市相城区法院执行干警激动地将执行情况反馈回法院,一场两千公里外的异地突击行动圆满收官。
2023年6月,某公司与王某签订《车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购买王某自有车辆后向王某出租,租期为36个月,总租金23万余元。8月,某公司与原告某租赁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协议约定的合同下所有权利义务转让给某租赁公司,并将债权转让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王某。因王某仅支付了一期租金后未再支付,故某租赁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按照合同支付剩余租金23万余元及相关违约金等。
案件进入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王某名下除该案抵押车辆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车辆也下落不明,王某也联系不上。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9月26日,申请执行人称案涉抵押车辆出现在山东省枣庄市,希望法院尽快出警扣押车辆。考虑到涉案车辆可能再次消失,同时为避免国庆假期返程交通拥堵等意外情况,法院执行局协调法警大队组成4人行动小组,决定9月27日出发。行动小组一方面准备相关执行材料和手续;另一方面联系当地法院及公安部门,争取配合与支持。
在出发当日,情况忽然出现变化。申请执行人反馈,车辆已经开至山东省东营市。行动小组立刻调整出行路线,连夜赶到山东省东营市。9月28日一早,行动小组了解到车辆还在移动,经商议决定暂不被动跟踪,待车辆稳定后再行出发。一小时后,车辆重新回到原小区,干警们在小区单元楼下找到该车辆。
在与申请执行人核对车辆信息后,行动小组确认该车辆就是抵押的车辆。此时,车辆使用人从单元楼里出来。经了解,该车辆系其在网络直播平台低价购买,已使用一年多。
为顺利扣押该车辆,行动小组与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一起对车辆使用人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在购买时已经知晓该车辆存在抵押,现该车辆已经被法院查封,其作为协助执行义务人应配合法院扣车工作。如果拒绝交付,可能涉嫌拒执犯罪;对于个人损失,其可以向直播平台追偿。
经过细致的释法说理,车辆使用人表示愿意将车辆交付给法院。行动小组立即将该车辆扣押并赶回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