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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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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石碑重生记

日期: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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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综合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以前碑上的字都快看不清了,现在有人管了,看着清爽多了!”8月25日,常州市红梅公园嘉贤坊东侧,几位晨练的市民注意到,以往斑驳开裂的孙慎行行书碑周围,新设立了整洁的保护栏和说明牌。这一变化,源于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开展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2025年3月,天宁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明代礼部尚书、著名书法家孙慎行所书的行书碑以及《重修红梅阁记》石碑等常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正面临着严峻的生存考验。

孙慎行行书碑碑体表面风化严重,部分字迹已模糊难辨;碑身出现多处细微裂痕,且有扩大的趋势;碑座亦有局部缺损,稳定性堪忧。这些石碑常年暴露于室外,经受风雨寒暑,其承载的历史信息正面临湮灭的危险;位于红梅阁内墙壁上的《重修红梅阁记》等石碑由于缺少保护措施,已布满人为刻画的痕迹。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具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属性,是一个国家的血脉和灵魂。”承办检察官表示,看到先贤墨宝、历史见证受损,必须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守住文明的根脉。

经深入调查核实,检察官确认,孙慎行行书碑内容为《文昌大帝忠孝化书记》,文中先贤借文昌祭祀之事,劝勉天下学子修身治世,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价值。《重修红梅阁记》碑文记录着红梅阁的重建历程,不仅记载了建筑的尺寸结构,更描绘了红梅盛开时的壮丽景象。当前孙慎行行书碑的风化开裂缺损状况以及《重修红梅阁记》布满人为刻画的现象确实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对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保养负有法定职责。天宁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相关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市级文保单位的保护状况负有监管职责,其未能有效防止文物持续受损的情形,符合行政公益诉讼的立案条件。

随即,天宁区检察院就问题成因、整改方案等与属地街道召开磋商会议,明确指出文物受损现状及潜在风险,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文物进行科学评估和抢救性保护,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和长效维护机制。

“推动问题解决、形成保护合力才是关键。”秉持这一理念,该院多次组织天宁胜境公司、属地街道、区文旅局等单位召开圆桌会议,共同探讨最佳保护方案。针对修缮技术、资金保障、职责分工等实际问题,检察院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各方信息共享与协作。同时,天宁区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参与制定保护方案,综合考量空间、外观展示等因素,为文物确定适宜的保护措施。

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一方面,对石碑进行临时性防护处理,定制玻璃保护罩,防止状况进一步恶化;另一方面,着手申请专项修缮资金,联系专业文物修复团队落实修复方案。在检察机关的持续跟踪督促下,一个由主管部门主导、专业机构支持、属地街道落实的文物保护协作机制得以有效运行。

8月14日,检察官再次回访红梅公园,看到的是令人欣慰的景象:孙慎行行书碑等文物周围已设置了醒目的保护标识和必要的物理隔离,专业的修复前期勘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公园管理人员表示,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强对园内所有文物的日常监测与维护。

“每一方石碑,都是一段凝固的历史。检察公益诉讼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也提供了坚强的法治后盾。”一位参与整改工作的街道负责人感慨道。

“历史文化遗产不仅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未来。”该院分管副检察长黄长武介绍,天宁检察将继续深化与文旅、住建等部门的协作,探索建立更广泛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巡查机制,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