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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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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人大代表“点案”听庭共护绿色生态

日期: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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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陈文滔 记者 翟敏)10月11日,兴化市法院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一体的刑事案件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成广进担任审判长。泰州市多名人大代表通过“点案旁听”的形式,“零距离”参与庭审,共同为辖区水域生态保护筑牢法治屏障。

经审理查明,自2022年起,被告人李某祥、徐某贵、赵某山结伙在兴化新塘港河、白涂河等天然水域,利用夜间时段使用电鱼工具实施非法捕捞。三人将捕捞所得渔获集中出售给被告人唐某成,所获款项由团伙成员平分。该捕捞、收购利益链条的长期运作,对当地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面对确凿证据,8名被告人均当庭承认指控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常听别人说电捕鱼是违法行为,但一时贪念心存侥幸,现在不仅要受到法律制裁,更毁了家门口的水环境,真的非常后悔。”被告人李某祥在最后陈述中深刻忏悔,并明确表示愿意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

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环节,公益诉讼起诉人指出,8名被告人的非法行为造成了巨大的天然渔业资源损失,经专业机构评估,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补偿额为178.672万元,据此请求法院判令8名被告人按责任比例连带赔偿上述生态损失,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全程参与非法捕捞案件庭审,让我对电捕鱼的危害程度和生态司法保护的重要性有了更直观深刻的认识。”泰州市人大代表、兴化市教育局体艺科副科长王馨表示,“庭审清晰呈现了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和生态损害的量化标准,既彰显了司法机关严惩破坏生态行为的坚定态度,也为大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