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赵小慧 梅若雪)近日,东台市法院一次性实质化解一起房屋买卖纠纷和继承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钱某将一间房屋售卖给李某,且已收取购房款,但未经其妻子范某同意、授权或追认,后范某去世。因涉及继承、共有人协助签名等问题,双方未能完成转移登记手续,李某将钱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期间,钱某之子钱某某也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分割遗产。一时间,合同效力、夫妻共同财产、法定继承等法律问题层层嵌套,矛盾一触即发。
面对困局,承办法官认真梳理争议焦点,认为两案合并调解更有利于彻底化解纠纷。考虑到钱某年迈残疾、行动不便,且返还房款能力有限,法官将调解重心放在“化争解纷”与“实质履约”上。
承办法官一方面与钱某父子协调沟通,从“房屋最大利用价值”和“家庭关系修复”角度出发,向其释明案涉房屋产权登记的处理流程,并明确其他遗产的继承份额;另一方面检索类案判决,研究相关司法解释,向当事人讲清事实与依据。最终,各方当事人在权衡利弊后达成共识——由钱某配合李某完成过户登记,其子钱某某放弃对此部分继承,并就其他遗产继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两起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