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伍晓伟 李玉培)交通肇事后,不是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反而见利忘义,为逃避执行,竟然费尽心思唆使他人转移其财产,企图造成无财产执行的假象。近日,金湖县法院通过审执联动,揭穿被执行人徐某的骗局,使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20年1月,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行人何某发生碰撞,致何某重伤。据交警部门事故认定,徐某负全责,何某无责。经金湖法院判决,徐某在保险理赔后还需赔偿何某经济损失34.1万元。因徐某未履行赔偿义务,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点对点”系统未检索到徐某账户有余额,但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到了徐某名下有两处房产。正当执行法官准备对其名下房产启动司法拍卖时,徐某却捧出两份房产抵押合同,表示这两处房产均已抵押给了其他债权人。但细心的执行法官却发现,这两份抵押合同的签订时间均在徐某与何某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执行法官对两份抵押合同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为辨别其中真伪,执行法官建议何某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
确权案庭审中,法庭综合研判,这两份房产抵押合同,其行为属于恶意串通、虚构债务,依法认定该合同无效。其后,该院依法对案涉房产进行了拍卖,并将赔偿款及时发放给何某。鉴于徐某捏造事实,逃避执行等违法行为,该院将依法保留对其进一步追责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