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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相城发出首份《预处罚决定书》

日期: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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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王玲 鲍晨曦 记者 丁平)近日,苏州市相城区法院“执破融合”团队在办理一起破产案件时,发出首份破产《预处罚决定书》,责令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限期履行法律义务,促进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2025年8月初,相城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涉及某电器公司的17起案件,其中16起为劳动人事争议。经查,该公司名下除银行账户内仅有的不足百元的余额外,未查找到其他财产,住所地原经营场所内更是人去楼空,法定代表人马某某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考虑到案件涉及大量劳动争议,且还有多件涉及超退休年龄人员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尚未进入执行程序,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法院根据申请决定将该电器公司移送破产清算审查。

“执破融合”团队受理案件后,通过关联案件发现马某某曾于8月中旬,在相城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参与公司其他案件调解,从而获取其联系方式。然而,马某某在电话中态度恶劣,以资金不足、股东未协商好等理由推脱,并拒绝出席破产听证程序。

2025年9月5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在后续工作中,尝试通过邮寄、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联系马某某,均未获回应,管理人的财产核查工作无法推进,破产程序陷入停滞。

鉴于马某某在执行案件、破产清算过程中种种拒不配合的行为,法院启动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机制,于2025年9月18日在太仓市找到马某某。将马某某带回执行局后,破产案件承办人对其进行约谈,直接送达了法院裁定受理某电器公司破产清算的民事裁定书、其作为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应履行配合清算义务的通知书等文书。

为督促其履行义务,法院同时向马某某发出该院首份《预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十日内向管理人移交占有和管理的公司财产、印章和财务账簿、文书等资料,并明确告知其逾期未履行将处以5万元罚款,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处理。

在《预处罚决定书》的警示下,马某某当场承诺按期移交相关材料,并协调另一股东配合移交工作,表示逾期自愿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