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某物资公司向泰州市海陵区法院执行局送来一封感谢信,以“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给百姓排忧解难克己奉公”的字句,感谢法官为公司追回数百万元材料款,纾解公司的经营困境。
申请人泰州某物资公司与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工程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共三件执行案件,拖欠的材料款总计七百万余元,案件经审理作出判决,被执行人某贸易公司未能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梳理财产线索发现,轮候查封的被执行人几处不动产均设定有大额抵押优先权,冻结账户亦无可供执行的账户余额,现有财产线索难以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夏某急盼回款——“再无资金到位,公司难以为继”。
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某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既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也体谅其“工程款未收回、经营遇困”的处境,提出“放水养鱼”的和解思路:以赵某手中工程抵债房抵付材料款,兼顾双方利益。起初,因双方信任不足、对法律理解不一致,协商多次未果。法官随即组织双方到院面谈,逐项明确以房抵债的履行方式、网签进度、款项结算时间、购房合同签订等细节,最终敲定以5套房屋抵付近六百万元的方案。
和解达成后,承办法官紧盯履行节点,督促被执行人推进过户手续,仅一个月便完成网签与首期房款结算。针对尾款滞后问题,法官又依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赴第三人单位核实并冻结被执行人应收账款,同时协调赵某加快工抵房结算。赵某也希望自己抵债来的工抵房能抵算申请执行人的材料款,减少自己的资金占用成本,正积极与房产企业沟通协商。
终于,在达成和解方案近三个月后,以房抵债所有手续办结,同时承办法官按双方约定的第三人应收账款一百多万元也已执行到位。七百万余元拖欠款全额追回,物资公司经营重回正轨,还主动代被执行人缴纳大部分执行费。贸易公司、建设工程公司也因和解减轻资金压力,三起案件圆满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