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执行+”一揽子解决事故赔偿
日期:09-26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安阳)近日,如皋市法院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成功运用“执行+村委会”联动机制,一揽子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双方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
彭某与刘某是同村的邻居。2024年7月的一天,彭某骑着电动自行车与刘某相撞,彭某当场死亡,刘某被撞断了三根肋骨。经交警部门认定,彭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双方因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彭某近亲属为此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因被告刘某未履行,2025年7月,彭某女儿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刘某立即给付交通事故赔偿款。
接手案件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刘某谈话。“是她撞的我,我也住了好几个月的院,她还得赔我医疗费呢。”刘某一脸委屈。刘某儿子则拿出开庭传票,称已经就刘某受伤住院一事进行了起诉,有什么事等判决出来了再谈。双方矛盾尖锐,数次谈话不欢而散。
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执行干警邀请村委会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力争彻底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
执行干警结合类似案例,向刘某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村委会工作人员从情理角度做双方思想工作,希望双方都能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3次联合调解,考虑到刘某在该起事故中亦有损失,彭某女儿对赔偿金额作出适当让步。双方经协商约定,刘某一次性给付彭某近亲属8万元赔偿款,刘某不再就该起事故主张权利。协议达成后,刘某家人想办法筹集款项,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