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某因发生交通事故不幸去世,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家属1553693.72元,因赔偿金分配问题无法确认,乙某的父母将乙某的丈夫和一双儿女起诉至连云区法院,要求确认分割赔偿金。
开庭前,法官通过仔细阅卷、详细了解案情,发现这是一起特殊的家庭析产纠纷,原被告双方均为逝者乙某生前最亲的人,如今对簿公堂,双方争议的不仅是财产,更关系到亲情的维系。
乙某生前与丈夫在同一公司工作,二人每月工资收入加起来六千余元,共同抚养2个孩子,家庭本不宽裕,如今大儿子刚刚大学毕业,还没有找到工作,小女儿仍在读书,乙某的离世不仅给亲人带来感情上的伤害,也让家庭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
初次联系时,法官仅能联系到双方代理人,且据代理人反馈,原被告双方矛盾较大,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甚至不愿意见面。但法官没有放弃调解,尽可能联系原被告希望双方能够面对面进行沟通,开庭当日,虽然原告仅有代理人到场,但被告三人均到场。审理中,法官从被告三人的陈述中了解到,乙某父母二人居住在外地,乙某生前,一家人经常在节假日看望老两口,老人对外孙、外孙女疼爱有加,双方并无积怨。
法官敏锐察觉到被告调解意愿较高,若能联系到原告本人,案件调解的可能性极大。于是法官当即决定休庭,开展“背对背”调解,在法官的一再坚持下,最终通过代理人联系到乙某的父母,两位老人表示,突然失去女儿心情一时无法平复,与女儿一家原本没有矛盾,只要为了小孩好,自己愿意多分一点给外孙和外孙女。乙某的丈夫也当即表示,愿意给老人保留必要的养老钱,老人多给的部分将留给孩子。至此,一起家庭矛盾纠纷案件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