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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睢宁明察思辨显公正

日期: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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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刘琳琳 记者 王晓红)近日,睢宁县法院王集法庭法官鹿一琳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王某专程来到法院,将一面鲜红锦旗亲手交到她的手中,以此表达对法官公正审理案件、倾心尽力化解矛盾的感谢。

王某是这起合伙合同纠纷的被告,其与原告白某、案外人张某合伙经营足疗店。在经营过程中,因白某有经济纠纷,为避免足疗店的经营受到影响,经协商王某配合白某出具了承诺书一份,载明王某购买原告白某股份折合人民币12万余元,一年内付清,并约定每天营业额由白某收取,抵扣投资股份钱,待抵扣完毕后白某与足疗店再无任何关系。然而之后足疗店因经营不善转让,白某依据该承诺书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剩余转让款。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深入细致地查阅案卷材料,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在意识到这起案件可能并非如承诺书表面之意,同时约定的还款方式涉及另一合伙人张某的利益后,法官果断追加另一合伙人张某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鉴于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较弱、举证均不完整充分,法官当庭进行法律释明、分配举证责任,并针对案件事实存在的疑点,仔细询问当事人、证人相关事实和问题。

通过庭审调查及详细的说理,认定被告王某主张其出具的承诺书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具有高度盖然性,原告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承诺书出具时其已经退伙,最终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均服判息诉,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