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飞客”误伤池鱼 硬核执行保障权益
日期:09-23
本报讯(通讯员 毕少东)近日,盐城市大丰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因无人机喷洒农药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
周某与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唐某雇人操作无人机为农田洒药,不料农药飘至相邻鱼塘,导致周某养殖的鱼虾蟹大量死亡。双方原本在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下达成协议,但唐某未按约履行。周某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唐某仅支付1万元,剩余2万元赔偿款一直未履行,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上门督促唐某履行义务,却遭到强硬回应:“要钱没有,法院想执行就执行!”鉴于唐某拒不配合的态度,法院依法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拘传过程中,唐某扒住门框拒不下楼,其配偶情绪激动甚至对执行干警挥拳相向。执行干警沉着应对,一方面果断控制被执行人,另一方面耐心对其配偶释法说理,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
因唐某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送拘过程中,法官抓住时机再度沟通:“你和周某田埂相邻,往后还要相处,拘留不是目的,履行才是正途。即便拘留之后,法院仍会继续执行……”法官一番掏心窝的话打动了唐某,最终唐某主动支付2万元赔偿款并写下悔过书,申请执行人拿到赔偿款后也向法官连连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