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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跨越千里 高温执守

日期: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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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管小天 崔璨

7月,新疆吐鲁番正值酷暑,火焰山在烈日的炙烤下仿佛升腾着热浪。7月15日,高邮市法院执行法官郭兆斌收到一条关键线索:一起标的额540余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俞某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有一笔200余万元的工程款即将结算。

机会稍纵即逝,郭兆斌与一名执行干警立即跟进。7月22日,二人抵达吐鲁番市。

出了高铁站,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当地气温已达到43度。郭兆斌二人未作停歇,直奔吐鲁番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您好,我们是高邮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据法律规定,需要冻结贵公司即将支付给被执行人俞某的200余万元工程款,请您依法协助执行。”郭兆斌向公司负责人出示证件和法律文书,清晰说明来意。

负责人有些意外:“你们专程从江苏赶过来?”他面露难色,“这笔钱我们确实准备支付,手续也快走完了,但具体工程款还要进一步核算……”

眼见负责人有点推脱,郭兆斌进一步耐心解释:“理解您的顾虑。我们冻结的是俞某作为被执行人应得的款项部分,法律手续齐全。贵公司的配合行为本身是依法行事,不会影响企业信誉。相反,不协助法院执行是违法的。也请您放心,我们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操作,不会对贵公司正常的经营产生影响。”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负责人最终签收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该笔款项被成功冻结。

此时,跨省执行的任务已经完成,但郭兆斌决定扩大“战果”:“来一趟新疆不容易,咱们看看能不能在这里找到被执行人。”原来,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俞某长期失联、拒不履行。郭兆斌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俞某在吐鲁番市挂靠业务的新疆某公司。

走进该公司,在办公室的走廊上,郭兆斌看到一名行色匆匆的工作人员,他想起申请执行人曾描述过俞某的模样,而这名工作人员恰巧身高相近,便试探性地喊了一声:“俞总?”“我是,你们是?”对方应声转身。确认此人正是被执行人俞某后,郭兆斌立即出示证件,并向其严肃释法。一个小时后,俞某终于认识到逃避无益,最终承诺履行债务,并当场写下承诺书,主动表示近期将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分批还款。

案件取得了关键进展,郭兆斌二人却来不及多作停留,便马不停蹄地赶往高铁站,奔赴下一个执行任务。窗外,火焰山的赭红色山体在热浪中渐渐远去。

新疆回来不到一周,郭兆斌收到了被执行人俞某发来的信息。

“昨天134.4万元进账,今天下午有100万元进账。”被执行人向其发来短信,汇报其已经履行234万余元。“接下来,抓紧履行承诺,有新的入账,及时报告,便于核查,尽快销案!”郭兆斌核实案款到账信息后,又不忘告诫道。

接下来的一两周,郭兆斌数次联系俞某,要求其尽快兑现承诺,以早日解除法院对其及儿子所采取的相关措施。9月10日,在申请执行人让步10余万元利息后,俞某又先后三次共筹集到300万元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送来锦旗,紧握法官的手说:“没有你们的努力,这个案件不可能有这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