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送达公告
日期:09-22
如东中南锦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人邵某琴不服被申请人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履职答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5月13日依法受理,现已审理终结,决定驳回申请人的复议请求。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2025)东行复8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本机关依法实施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可至行政复议办理机构如东县司法局复议应诉科获取行政复议决定书(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钟山路188号),联系电话:0513-81963669,联系人:缪王翠。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