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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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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采购超市购物卡 帮助“洗钱”被公诉

日期: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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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综合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王志成 陈明)自2024年12月起,多起投资资金“不翼而飞”。经深入调查,一起投资诈骗案逐渐浮出水面,左某等8人以公司采购员工福利为名,大量购买超市购物卡帮助转移投资诈骗资金的犯罪行为也随之暴露。

2025年1月,何某与工友刘某提议“合作赚大钱”,称只要按照上游指示,携带由上游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书等材料,前往指定超市购买购物卡,刮开卡密拍照上传给上游核销,每日就能至少获得2000元的丰厚报酬。刘某虽渴望一夜暴富,但也担心经验不足,最终还是听从何某安排,前往泰州和“前辈”左某汇合,在左某的“言传身教”下,几人顺利采购15万余元的超市购物卡并完成核销,左某等人从中获利3000余元。初次尝到甜头后,刘某与左某等人迅速扩大“购卡业务”。他们发动发小、同事,先后在泰州、扬州、南京以及甘肃兰州等地采购超市购物卡赚钱。

仪征市检察院审查发现,该犯罪团伙明知采购资金是赃款,仍以分工合作的方式在全国各地采购超市购物卡,其中何某为上游犯罪分子与左某等人牵线搭桥,安排左某等人到上游指定的超市购卡;左某则以给企业员工发福利为幌子,骗取超市财务人员信任并获取超市对公账户,并通过何某将对公账户发送给上游犯罪分子。待涉案赃款打入超市对公账户后,左某等人便出示汇款凭证向超市财务人员索拿购物卡,再刮开卡密上传给上游,以此完成诈骗资金的“洗白”。经核查,左某等8人累计帮助犯罪分子转移投资诈骗资金达172万余元,非法获利5.5万余元。

近日,仪征市检察院以左某等8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