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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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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公益诉讼守护植物“活化石”

日期: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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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综合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毛端磊)苏铁、桫椤、金毛狗蕨……这些亿万年前与恐龙相伴的植物,被科学家称为植物中的“活化石”,是我国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但有人为了获利,非法采挖并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出售。日前,法院以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人民币6000元,并支持了检察院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推动生态修复。

2023年8月,南京市居民殷某在某二手平台上购买了一株“大型观赏蕨”用于门店装饰,到货之后却有人提醒,他购买的可能是国家保护植物,殷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案后迅速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姚某、艾某等人很快被抓获归案。

经查明,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间,姚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我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林地内,非法采挖苏铁、金毛狗蕨、观音座莲蕨、桫椤等植物,并与其妻子艾某通过聊天软件、二手平台等途径非法对外出售17株,其中包含国家一级保护植物10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7株,涉案范围涉及全国多地。韩某、张某等四人明知上述植物为国家保护植物仍进行购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均构成犯罪。

2024年4月,案件移送至玄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证据、核实事实后认为,六名犯罪嫌疑人虽系共同犯罪,但各嫌疑人所起作用、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存在明显差异,不宜“一刀切”处理。在组织召开的该案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各方一致认为,姚某的行为不仅造成了野生植物资源的损毁,对植物的生长环境更是造成不可逆的影响,被破坏的生态平衡急需被修复,应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姚某其妻艾某和张某、韩某等四名买家在共同犯罪中情节轻微,且在案发后认罪态度好,主动退出自己的违法所得,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5年5月,检察机关依据犯罪情节及听证意见,依法对姚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姚某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姚某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赔偿金6850元。目前,案件中扣押到的国家保护植物均已被送到南京市中山植物园养护、繁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