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蒋文杰 徐宽)“法官,感谢你们不辞辛苦,千里奔波,帮我追回货款。”近日,在阜宁县法院执行服务中心,申请执行人孙某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 勤政高效”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
该案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2017年4月,经阜宁法院调解,某发电公司分期偿还孙某货款55.635万元及逾期利息,后因该公司未按期履行,孙某遂向阜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执行干警调查发现,该公司的经营地在陕西省,公司厂房土地均有大额抵押,该公司早已停止经营,执行干警穷尽调查措施,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依法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2023年9月,根据孙某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不畏艰辛,连夜奔赴陕西省府谷县,最终发现该公司厂房内有发电用的变压器等机械设备,于是当场查封设备并张贴封条。2024年5月,阜宁法院将上述变压器等设备进行现场评估,执行干警协同评估机构人员再次奔赴陕西省府谷县,并联合当地法院查询该公司联系方式及财产线索,得知该公司在当地有千余万元债务至今未处理,后根据当地法院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上该公司负责人。该公司负责人态度蛮横并叫嚣:“你们尽管评估,不可能拆得走。”
2025年4月,阜宁法院将上述变压器等设备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并联系买受人至设备所在地陕西省府谷县进行现场交付。在与买受人现场交接过程中,阜宁法院协同当地法院对冲撞现场的该公司十几名员工予以释法明理,对接当地供电局,为拆除变压器提供安全保障措施。经过两天一夜的拆除,最终将拍卖标的变压器等设备成功交付买受人。至此,一起跨越八年、往返千余里的陈年旧案,最终以实际履行完毕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