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金宝 兆玉 尚尚)近日,沭阳法院坚持实质解纷理念,以“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模式,妥善化解张某等568人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批量案件,该案例已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2019年上半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沭阳春光小区,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并与568名购房者约定2021年12月31日前向业主交付房屋,后因多重因素影响,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6月才陆续向业主交付房屋。因568名业主要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沭阳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陈东良在办理该案中,因涉案人员众多,双方矛盾争议较大,经分析研判后,决定以“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模式化解纠纷。就业主代表张某等人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先行开庭审理。考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实受客观因素影响,适当减轻其违约责任并酌情扣除部分逾期交房违约金,该院判决支持了张某等人的大部分诉讼请求。一审作出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为后续调解提供了统一尺度,先前不接受调解的部分业主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同意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示目前资金周转困难,但愿意以抵扣物业费或以未出售的车库、车位和储藏室折价等方式抵冲逾期交房违约金。考虑当前房地产行业状态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财务状况,在兼顾568名业主的实际诉求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续发展的现实需求下,法官与双方充分沟通,最终推动568名业主全部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抵债协议,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场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