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连筱轩)近年来,连云港市坚持小切口、抓关键,按照“政府牵头组织、部门齐抓共管、属地具体实施、分类实施整改”的工作思路,聚力实施无水高层建筑“集中整治行动”。
坚持政府引领,在压实责任上着力。连云港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开展检查,专题召开高层建筑座谈会,明确整治工作责任、工作进度、工作要求。该市各县区政府明确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责任,定期分析研判工作推进情况,压紧压实整治责任。
坚持多方共治,在齐抓共管上聚力。建立消防牵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公安、住建、应急等部门和政府督查室,开展交流会商5次,实地暗访6次,编发工作简报17期。推动住建部门优化维修资金使用制度,完善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市公安局指导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督促开展维护保养;应急部门、市政府督查室将“集中整治行动”纳入考核和政府督查内容;教育、民政等其他部门牵头行业内高层建筑治理。区县政府负责指挥协调、督查督办,成立联合工作组,全面摸清底数,实行“一区一策、一楼一策”,全市共摸排无水高层建筑1436栋,全部完成消防设施改造测算评估,1410栋完成整改。
坚持标本兼治,在系统防控上用力。出台《连云港市消防条例》,明确物业管理职责,出台《关于市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无水集中整治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事项的通知》,加强政策支撑。将消防管网无水、消防给水设备损坏等事项纳入应急维修范围,通过住建、消防等部门现场确认后,由政府组织代为维修,全面压缩审批时限。截至目前,755栋通过维修资金实施整改。督促高层建筑各方及村(居)民委员会,建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1164栋高层建筑已委托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坚持防消联勤,在应急处置上发力。将有条件的消防控制室与物业值班室、门岗、传达室值班有效结合,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213个并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器材。组织公安、消防等部门结合日常检查,指导物业、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推动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提升安全管理、正规化管理质效。探索利用无人机开展高层建筑火灾侦查、灭火救援等测试演练,依托辖区消防救援站开展联勤联训210余次,指导高层建筑各方定期开展全员综合演练,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火灾“灭早、灭小、灭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