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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以司法之力绘就生态绿色发展新画卷

日期: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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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立足广阔的实践舞台,苏州市吴江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2023年9月设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以来,切实肩负起忠诚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职责使命,为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司法守护生态,首先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始终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置于发展大局中谋划。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为国家重大战略布局,生态绿色一体化是其中关键一环,司法要在这盘大棋中当好“先手棋”,率先探索一体化、高质量绿色发展路径,为高质量发展增添生态底色。生态环境是一个有机整体,司法不能局限于单一领域、单一环节,而要以系统思维,从全局出发,将生态保护理念贯穿司法工作各环节。生态环境与民生福祉紧密相连,人民法院要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高度出发办理环境资源案件,努力实现环境资源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实最佳生态效果。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司法守护生态,重点要保护生物多样性,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度推动生态修复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长三角区域经济活跃、生态多样,是众多珍稀物种的栖息地和生态屏障。人民法院要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性认识,找准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与生态保护的平衡点。依法审理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各类环境诉讼案件,做好判后修复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方位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基地建设,融合发挥生态修复、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实践教育、综合治理等作用,提高保护修复治理综合效能。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完善以生态修复为导向的绿色裁判执行规则体系,因案制宜开展生态修复。

同饮一湖水,共护一方美。司法守护生态,关键要形成共治格局,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办案有机衔接,有效提升环境资源跨域司法保护效能。要聚焦污染防治攻坚、长江十年禁渔等重点领域和多发高发案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和尺度,全面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坚持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并重,支持行政执法机关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行政区域、生态敏感区域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高发区域依法开展联合行动。主动融入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在证据收集、损害评估、修复方案评估等方面的衔接配合,探索长效机制。建立“外脑”与信息化支持机制,完善技术调查官、专家陪审员等制度。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建立生态修复项目管理机制与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司法守护生态任重道远。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创新环境司法实践,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作者系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