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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泗洪锻造矛盾化解“生力军”

日期: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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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戚玉广 李兆国

近年来,泗洪县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扎实推进全面建设和发展。2024年1月,该院率先成建制入驻县综治中心,有序开展民事立案、调解、诉前保全、简案速裁等工作;委托综治中心调解纠纷4694件,调解成功1119件,打造物业纠纷一体化调处平台,诉前化解物业纠纷169件,获评“县法治惠民实事优秀项目”“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先进单位”。

深度融合“解忧便利店”,做便民利民的“综合枢纽”

泗洪法院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主导制定综治中心调解工作管理办法,牵头构建调解制度,规范调解范围、工作平台、受理分流、纠纷调解、业绩考核及工作保障方面标准要求,为各类调解力量提供清晰、高效的操作指南。按照“五统一”要求,即统一管理进驻中心的调解力量、统一分流中心受理的群众诉求、统一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统一把关审核调解案件质量、统一审核案件难易程度,为中心调解工作提供业务指导。

该院深度参与制定县级综治中心运行管理及考评奖励办法,完善流程,细化分流引导、首接负责、联合化解和月度通报等11项工作制度,确保调解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构建完善考评机制,构建以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参与联动协作情况、服务群众满意度、遵守中心规章制度等为核心的考评指标体系,推动入驻解纷单位实现由“物理聚合”向“化学融合”的转变。

开通靠前“服务直通车”,做便民惠民的“守护前哨”

该院加强一次分流实效,健全完善“社会解纷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安排经验丰富的分流引导人员到综合受理窗口,引导群众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的,签署《民事案件前端先行调解征询意见书》,纠纷通过宿迁市社会治理服务协同平台“第一次”分流至中心调解,调解期限30天。2025年以来,第一次引导分流调解纠纷3154件,分流率达到45.74%,调解成功626件,平均调解天数25天。

该院精准开展二次分流,当事人不同意由中心先行调解及中心调解不成的纠纷,及时审查立案,精准分流,经甄别为简单案件的,7天审查期内,由立案诉服工作人员,就解纷成本和效率、法律效果和关系维护等再次深入释明。在双方均同意的基础上,该院组织签署《民事案件审前调解征询意见书》,纠纷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第二次”分流至中心调解。经甄别为复杂案件或有一方不同意调解的,立案后交由速裁庭法官或业务庭法官办理,2025年以来,立案后委托调解382件,调解成功337件,成功率88.45%。强化调解流程管理,指导制作《前端先行调解反馈表》,对于一次分流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安排专人对接中心调解员,详细记录案件无争议事实、争议焦点、调解不成原因等,结案后7日内反馈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二次调解及审判工作提供参考。

精心组建“金牌调解团”,做矛盾纠纷的“暖心桥梁”

该院选优配强调解力量,选聘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建立驻泗洪法院调解人员库,编入综治中心解纷团队。整合优化调解资源,建立物业、金融2个行业调解中心和婚姻家事、劳动仲裁等9个专业调解室,成立由全国人大代表、律师、政法系统退休人员、转岗书记员等10人组成的老中青调解团队,2025年以来委托调解2439件,调解成功886件,调解成功率36.33%。

法官与调解员“一对一”,根据需求,适时介入,为调解活动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调解成功需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结对法官快速审查协议自愿性及合法性,3天内完成司法确认,实现“调解”与“确认”高效衔接。2025年以来,司法确认了1190份调解协议效力,向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当事人送达《督促履行告知书》《执行预立案、预处罚告知书》,全面告知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