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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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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检察听证化解“婚房糊涂账”

日期: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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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综合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范青青 闫心蕊 记者 张旭)“感谢检察机关给我这次机会,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经营我们的新家庭。”在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的听证室里,姚某得知不起诉决定时,声音哽咽却满是感激。

姚某与谭某曾是即将步入婚姻的未婚夫妻,满心期待筹备婚礼之际,意外却悄然发生。在打扫新婚用房时,姚某一时糊涂,将谭某存放的数万元结婚现金私自拿走藏匿。谭某发现钱款丢失后焦急万分,多次询问姚某,可姚某因恐惧始终不敢坦白。无奈之下,谭某选择报警,公安机关迅速侦查,很快查清了事情真相。

“我当时真的是鬼迷心窍,一时糊涂做出了这种事……”面对检察官,姚某满脸懊悔,直言自己追悔莫及。案发后,姚某主动将钱款全额归还谭某,并诚恳道歉。念及两人多年感情与即将到来的婚姻,谭某最终选择谅解,两周后,二人按原计划顺利登记结婚。

案件虽已告破,但如何妥善处理这起特殊案件,成为江都检察院面临的一道难题。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查。检察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姚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但案件存在诸多特殊情形:一是案发时双方是未婚夫妻,案发后已登记为合法夫妻,被害人的损失已全额弥补且出具了谅解书;二是犯罪发生在“准家庭成员”之间(虽案发时未登记,但两周后领证结婚,可视为家庭成员关系的追认),社会危害性较小;三是姚某系初犯、偶犯,悔罪态度诚恳。

“如果简单地‘一诉了之’,这个刚组建的家庭可能就散了,这不是司法办案想看到的结果。”为确保处理结果公平合理,检察机关依职权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情况,听证员们充分讨论、独立评议,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姚某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最终,检察机关综合全案情况,参考听证会评议意见,依法对姚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司法办案不能只算法律账,还要算社会账、情感账。”承办检察官表示,“对于家庭内部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更应思考如何修复关系,而不是简单惩罚,这才是司法应有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