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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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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兴化法援化解11名女职工烦“薪”事

日期: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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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司法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蔡斌)日前,11名女职工与某企业的劳动争议在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职工维权法援工作站的协助下成功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企业当场履行补偿义务,该纠纷在42天内得到妥善解决。

今年6月13日,上述11名女职工前往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职工维权法援工作站寻求帮助。据反映,企业计划与她们解除劳动关系,但拒绝支付补偿,且企业负责人避而不见。因这些职工年龄偏大、再就业存在一定困难,此前自行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值班律师何斌了解情况后,首先对职工情绪进行了安抚,随后协助她们申请法律援助并指导填写申请材料。经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批通过,该案件继续由何斌律师承办。何律师与劳动者进行了详细沟通,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并告知相关法律风险后,依法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仲裁委员会委派调解员联系企业进行调解。起初企业态度较为强硬,拒绝支付补偿。何律师与劳动者沟通,分析利弊,职工表示愿意适当让步,只希望企业给予一定补偿。何律师及时将职工意愿告知调解员,并主动与企业沟通,建议企业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经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企业同意支付补偿,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企业当场履行补偿义务。

据了解,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职工维权法援工作站始终立足工会职能与法律援助职责,聚焦职工群体尤其是困难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对象的法律需求,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