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警局灌云工作站 关于无主财物的公告
日期:09-10
前期,连云港海警局灌云工作站因案件办理需要,扣押一批涉案财物,现因涉案财物所有人无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对上述所有人不明确的涉案财物发布认领公告。
请该批涉案财物所有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有效证件到连云港海警局灌云工作站主张权属认领,若公告期届满未被认领,我站将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该批无主财物进行处理并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灌云口岸联检中心 连云港海警局灌云工作站
联系人:赵强东(15262289490)
连云港海警局灌云工作站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