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仅用三天守住农民工“钱袋子”
日期:09-09
本报讯(通讯员 李佳慧 记者 王晓红)近日,睢宁县人民法院李集法庭通过先行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劳务纠纷,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事情要追溯到2023年8月份,孙某某经介绍为李某承包的工程做电工,双方口头约定每天工资为300元,工程结束时付清。当年8月至9月,孙某某共做工28.5天,合计8550元,但李某仅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孙某某2750元,剩余款项一直未支付。孙某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官收到案件材料之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且案件涉及到农民工的权益。为快速高效化解纠纷,遂请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先行调解。在与李某沟通过程中,李某推脱表示资金周转困难,调解员遂从多角度与其沟通释法明理、讲明情理。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李某当场向孙某某微信转账剩余款项,案件即时清结。从起诉到拿到欠款,总共用时三天。
“太感谢你们了,仅用了三天时间,就把拖欠两年的工资要回来了。”拿到工资后,孙某某向调解员表达内心的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