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一量,比一比”,土地纠纷化解了
日期:09-09
在赣榆黑林镇的某村田间,顶着烈日,赣榆法院执行干警正蹲下身仔细比对着手中两株模样相似的绿色植物。一旁的村干部们满脸焦急,等待结果……经过执行干警主动深入田间地头,积极探寻案件突破路径,近日成功解决了一起拖延数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承包期满土地未还,村委维权举步维艰
谢某系黑林镇某村村民,2013年向村委会支付承包费承包土地。承包期满后,谢某拒不归还,村委会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4年诉至赣榆法院。
经审理,法院判决解除承包关系,责令谢某三十日内清理土地并归还。谢某上诉至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谢某仍不履行,村委会多次与谢某协商未果,遂申请强制执行。
土地状况存疑虑,辩解之言不轻信
“谢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那可是违法行为呀,严重的还将面临拘留、罚款等法律后果,你可要想清楚!”执行人员多次沟通释法,谢某却坚称:“一说就来气,我一开始承包土地是为了耕种,谁知道这地是坝子地,啥也种不出来,我的投入都打了水漂,这块地就必须留下作为补偿!”
听到这话,执行人员并未急于决断,而是与村委会进行联系,约定勘验时间,决定一起到现场看一看。
实地勘察辨真相,细心比较定方案
勘验当日,执行人员与村委会张主任抵达现场,谢某却临时爽约。
涉案土地位于水坝旁,由两块低洼地组成,行走艰难。地上长满绿色植物,有些似黄豆苗,执行法官摘取一株与黄豆苗比对:“张主任,您看这植株未结果、根茎细,不像农作物吧?”张主任点头确认:“确实,这非黄豆等经济作物,土地四周也没有其他作物种植痕迹。”
为了更加了解土地的实际情况,执行人员又喊来了村里的种粮大户陈叔,陈叔看了看地上的植物,“实话说,这地放在以前也不是耕地,村委会后期平整了一下,确实能种植,但这块地对种植一些作物存在限制,不过对于小麦、玉米等作物的种植仍然是适合的,并非完全没有经济价值。”
经查阅资料及与张主任等人沟通确认,执行人员明确:该地虽属坝子地,但并非无经济价值,且该承包地是坝子地也并非是谢某拒绝归还土地的正当理由。
最终,执行人员按照之前判决再次核定土地范围、记录现状,依法将土地交付村委会,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