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董振银 陈檬 郭芸溪)为提高协议履结率、促进调解工作质效,淮安市金湖县经过深入分析研究,在全省率先设立金湖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兑付专用账户(以下简称调解专用账户),建立高效金融纠纷调解模式。
专用账户建立前,金湖县年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约4000件,其中涉及损害赔偿及其他资金履行的纠纷约3000余件,涉及资金履行的纠纷案件约占总案件数的77%,其中履行不及时甚至不履行的约有数百件,占比近30%,尤其在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后,在资金履行上由于不能及时到位,往往造成推翻协议、重新立案等。金湖县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这个问题,牵头分析研判,与县财政局及金融管理等部门联合协作,设立金湖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兑付“专用账户”,为矛盾纠纷多元化工作机制建立提供了政治保障和优患保证。
调解专用账户由县财政部门批准建立,有出纳、记账、审批和监管四人分别负责。调解款一般以支票直接开具给当事人,或根据牵头协调部门意见及调解款给付相关单位提供的具体方案由银行直接兑付到当事人账户(银行卡)上。特殊情况确需现金兑付的,出纳人员及时提取现金,及时兑付给当事人并记账。如三日内未兑付到位的,将及时撤回专用银行账户,杜绝了挪用和侵占调解款等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确保调解专用账户零风险。
金湖县不断完善给付工作机制,制定《人民调解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实行限时办结制,有效提升年终岁末欠薪工资等集中兑付效率。“调解专用账户”设立以来,累计兑付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等资金3亿多元。已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涉及资金兑付的矛盾纠纷,均得到及时、有效履行,没有一起因未履行而到法院重新提起诉讼的,协议履行率100%,有效提升金湖县矛盾调解协议的履行率和当事人的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