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张蓉蓉)近日,如皋市法院周云建筑业调解工作室成员、民一庭法官郝玲丽收到一建筑企业的感谢信和锦旗,感谢在其努力下,一起标的额45万余元的工程质保金纠纷,案结事了。
2020年11月,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铝合金门窗及玻璃栏杆工程合同》。原告依约完成施工后,工程于2022年7月验收合格,双方于2023年10月完成竣工结算,确认总价款1517万余元,其中预留质保金45万余元。质保期满后,被告却迟迟未支付剩余款项,原告诉至法院。
原告为确保权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在对原告申请进行审查后,根据原告提交的财产线索对被告银行账户采取了保全措施。被告公司认为,自己一方并非故意拖欠质保金,只是希望能够给合作项目质量提供更多的保证,原告保全的行为对被告公司日常运营与融资能力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还可能影响后续合作项目。
秉承周云调解工作室“调解优先、效率当先、实质解纷”的核心工作理念,郝玲丽锁定质保金支付条件是否成就这一争议焦点,以“双赢”为导向迅速启动调解,结合合同法相关规定为双方剖析利弊,引导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坚持诚信原则,自觉维护商业信誉。经过多轮调解,被告公司承诺全额支付45万余元质保金,原告自愿放弃利息主张及其他诉讼请求。协议达成一周内,被告履行了45万余元质保金,原告申请解除保全。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周云建筑业调解工作室实质解纷的一个缩影。”如皋法院审委会专委马剑梅表示,“法官的专业指导与行业的深度参与,有利于为双方寻求矛盾‘最优解’,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