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首次曝光“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
日期:09-08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部门5日曝光2起“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这也是税务部门首次对此种类型案件进行集中披露。
从案件内容上看,有的企业隐匿出口应征税货物销售收入,在未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的情况下,申请办理了注销;有的企业则是通过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的方式少缴增值税税款,对员工入股分红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申请办理了注销掩盖违法事实。
近年来,税务部门协同相关部门推出系列企业注销便利化举措,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提高经营主体活跃度。但有些经营主体却利用这些便利,弄虚作假,企图通过注销企业登记来逃避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
目前,税务部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已依法撤销两家涉案企业注销工商登记并恢复税务登记,并根据相关法规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