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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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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外卖可乐“缩水” 法院两天促和解

日期: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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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王娜 周琪)“他们在图标上标了6元购1.25升可乐,我下单后却只收到了330毫升的可乐,实属欺诈,我不能原谅。”原告张某气愤地说。“原告下单的是6元330毫升的小可乐,他恶意诉讼索赔506元,实在不公平!我们没有错!”被告某餐饮店代表说。这样一起因购买外卖引发的纠纷,从立案到结案仅用2天时间。

今年8月,在徐州市鼓楼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张翼的调解室内,一起因在外卖平台购买可乐引发的纠纷正在上演,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空气中仿佛能擦出火花。原告张某在某宝App支付6元下单购买了某餐饮店的一份可乐,但收到货时,发现竟然只有330毫升,而不是商品页面上显示的1.25升。被告客服承认给张某的可乐是330毫升的,并表示原告实付6元就只能得到330毫升的小瓶可乐,1.25升的大瓶可乐要付12元。张某称可乐商品页面上写的是1.25升,却发330毫升的,其行为属欺诈消费者,申请退款被拒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其购买的货款6元钱,并赔偿500元。

调解员张翼对此案进行了仔细审查,发现被告的产品宣传页面照片上并列了“330毫升易拉罐可乐”和“1.25L塑料大瓶装可乐”两种样品,产品名称标明可乐(1.25L),规格选项标注“6元起”。张翼分别与原被告做调解工作,告知被告其商品页面在可乐名称后仅标注1.25升,容易引发消费者误解,认为1.25升的可乐为6元。应当在页面分别标注330毫升及1.25升或全部不标注容量,或者将两种不同容量的产品分别列在两个产品项目下。调解员告知张某,被告的页面已经表明了为“6元起”,并且为330毫升和1.25升两种规格,其在选规格时也存在没有仔细查看不同容量、不同价格的情况,属于审查不仔细。经耐心细致的分析,原被告心服口服,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向张某退还了货款并赔偿了诉讼成本支出共计100元,同时向张某表达歉意,表示将接受调解员的建议,对产品页面进行更新,以免引起消费者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