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初露,为刚刚苏醒的城市镀上了一层金边。8月19日一早,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姚松杰驱车赶往四百公里之外的浙江某服装公司开展保全工作。
“到了那边一定得先明确现场是封闭空间还是开放空间,还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封方式,看看是要原地查封还是异地扣押……”一路上,他在脑海里不断预设可能出现的情形,准备好相应的处置方案。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吴江某纺织品公司长期为被告浙江某服装公司供应纺织材料生产冲锋衣,被告服装公司结欠货款未付,原告纺织品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2700余万元货款及相应利息。
8月18日下午,原告纺织品公司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告服装公司的银行账户,并查封被告仓库内的库存货物。
姚松杰立即查阅卷宗材料、核实细节,意识到此次保全任务并不简单。依申请冻结被告服装公司银行账户后,他决定第二天一早就赶往浙江开展保全工作。
8月19日下午一点不到,姚松杰和书记员到达被告服装公司还没走进公司负责人办公室,就听到负责人正在与客户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姚松杰没有直接推门进入,而是转身叮嘱书记员先找公司其他工作人员说明来意,请他们转告负责人,并在隔壁会议室等待。
二十分钟后,负责人来到会议室,姚松杰再次向其表明来意,说明案件具体情况并释明相关法律。得知纺织品公司已经起诉自己,服装公司负责人十分愤怒,当即联系对方,现场气氛也在原告纺织品公司代理人到场后变得剑拔弩张。
“我们这次来的目的不仅仅是保全,也想为你们找一条化解矛盾的好路径,你们有什么问题和顾虑都开诚布公地讲一讲,我们一起来想解决办法。”姚松杰劝导双方心平气和沟通。
“我们公司准备买入一块土地,正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现在是关键时期,被查封会不会影响贷款啊?这消息传出去,也会影响我们的业务……”服装公司负责人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姚松杰耐心向其解释银行审批贷款是看手续是否齐全、企业资质以及还款能力,与普通货物查封无关,也表示会在平衡双方利益的前提下采取合适方式查封,尽量不影响被告服装公司的合法经营活动。另一边,姚松杰也在尽力做纺织品公司的工作,向其说明被告服装公司正常经营才有还款能力,如果给对方生存空间,其实对自己也有利。
最终,双方都同意采取“活封”方式,在现场粘贴查封清单,不在仓库大门粘贴封条,确保被告服装公司能正常经营、出货、进货,允许原告纺织品公司加装摄像头。被告服装公司主动作出承诺,保证查封期间不擅自处分被查封货物。在双方见证下,姚松杰和书记员当场清点记录库存货物。
为了更快更好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姚松杰乘势开展现场调解工作。经过一下午的耐心引导和释法说理,原被告公司就还款方式、还款时间等细节达成一致,签下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
考虑到被查封货物价值足以覆盖全部诉请金额,被告服装公司不是故意不付货款,也没有转移仓库内货物的恶意,原告纺织品公司当场申请解除了对被告服装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三天后,原告纺织品公司为姚松杰送来了锦旗。这抹红色,传递着当事人发自内心的谢意,也诉说着司法的温度与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