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吴中区法院依托人大代表监督联络站,积极引入人大代表参与司法调解,与法官、调解员协同配合,成功化解一起涉集体资产租赁合同纠纷,促成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案件标的额逾百万元。该案的高效妥善处理,不仅有力维护了村集体合法权益,也为企业持续经营提供了缓冲空间,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件起因于某酒店与某村物业股份合作社之间的租金纠纷。该酒店承租合作社房屋已有多年,历史履约情况良好。2024年4月,双方续签为期两年的租赁合同。然而,受市场环境影响,酒店入住率明显下滑,现金流日趋紧张,因后续拖欠租金,双方矛盾逐渐激化。截至2024年底,酒店累计欠款已达78万余元。合作社作为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在多次催收无果后,遂向吴中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追缴欠款并要求酒店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由调解员钱红雨负责开展诉中调解。她多次组织双方沟通,细致梳理争议焦点。酒店负责人卢某坦言企业经营面临实际困难,但仍努力维持运营,希望获得宽限期限,避免因解约陷入停业困境。合作社方面则坚持要求保障集体资产的收益安全,强调租金收入的及时到位事关村民切身利益。
钱红雨敏锐地意识到,该案不仅涉及法律责任的认定,更关乎集体经济的稳定与经营主体的存续。若简单裁判解约,酒店可能因无法继续经营而彻底丧失还款能力,村集体亦将面临资产空置、执行困难等现实风险,最终导致“双输”。
承办法官在听取调解员意见后也认为,司法裁判不能局限于认定是非,更应着眼于修复关系、促进发展,尤其在当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应努力寻求法律刚性与情理柔性之间的平衡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基于这一理念,吴中法院决定启动人大代表参与调解机制,邀请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和较高公信力的木渎镇人大代表徐建锋加入调解团队。
司法的价值不仅在于定分止争,更在于修复社会关系,促进和谐发展。徐建锋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轮背对背沟通。面对合作社,他耐心分析酒店行业当前面临的普遍压力,说明维持合作、帮助企业恢复偿债能力更符合集体资产的长期利益;面对酒店方,则指出集体资产管理的政策性和契约的严肃性,引导其认识到履行付款义务的必然性和紧迫性。“双方合作已有多年基础,彼此信任实属不易。眼下虽遇困难,但与其终止合作两败俱伤,不如各退一步、共渡难关。”徐建锋的诚恳劝解,逐步消融了双方的隔阂和对立。
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引导、人大代表的情理沟通和法官的法律指导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酒店承诺于年底前付清所欠租金,并保障后续租金按时缴纳;合作社则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并主动放弃追究违约责任。这一调解结果不仅赢得了双方的高度认可,更有效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