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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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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小而精”立法守护南朝陵墓石刻

日期: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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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8月28日,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京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这标志着南京都市圈首个文物保护地方协同立法项目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作为区域协同立法项目,《镇江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草案)》已于8月25日召开的镇江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接受审议。

“南朝陵墓石刻是南京与镇江共同的城市文化名片。两地人大机关通过跨市协同制定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打破行政壁垒、统一保护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协调联动,将为跨区域文化遗产的协同立法保护与协调发展提供有益经验。”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表示。

南朝陵墓石刻是南朝帝王、贵族陵墓的神道石刻,跨南京、镇江两地分布,共29处(其中南京17处,分布于栖霞区和江宁区;镇江12处,分布于丹阳市、句容市),距今约1500年历史。南朝陵墓石刻与北朝石窟寺形成南北呼应,在东亚石刻艺术史上地位突出,是研究六朝制度的“活化石”。

然而,由于南朝陵墓石刻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管理,当前保护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保护标准不统一、执法力度有差异。同时,石刻保护管理权责分散,涉及文物、规划、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协同不足的情况。“因此,亟需通过协同制定小切口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为南朝陵墓石刻构建法治保护屏障。这既是贯彻落实国家文化遗产保护战略的长远规划,也是提升石刻文物保护管理水平的职责所在,更是推动文物‘活起来’、促进文旅融合的现实需求。”南京市文旅局局长谢国庆说。

《南京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被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列为今年设区市立法精品工程培育项目,是南京市委常委会确定的年度重点立法项目,也是南京都市圈首部文物保护地方协同立法项目。

今年8月8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委员们结合实地调研感受,对《条例(草案)》展开讨论。列席会议的多位南京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各自的真知灼见。在此基础上,南京市政府最终形成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南京特色,并与镇江市的法规草案保持高度协同的《条例(草案)》,提交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记者了解到,进入首次审议的《条例(草案)》不设章节,聚焦具体内容、核心制度与关键条款设计,共形成23条条款,充分体现“小而精”的立法特点。

《条例(草案)》首先从界定保护对象入手,明确南朝陵墓石刻的范围,以及周边环境及其历史风貌——为保护工作划定了清晰的“保护边界”。

考虑到南朝陵墓石刻跨南京、镇江两地分布的特殊性,《条例(草案)》深化区域协同,提出“南京市人民政府应当与镇江市人民政府加强在南朝陵墓石刻保护协同、资源整合、价值挖掘、制度衔接、工作协作等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尤其要共同推动南朝陵墓石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工作”,以此形成跨区域保护合力。

在做好本体保护的基础上,《条例(草案)》并未止步于“守好遗产”,更着眼于“活化遗产”,从历史价值挖掘与文化传承的角度提出具体举措。比如:结合南京地域文明探源工程,拟提出开展南朝陵墓石刻历史文化内涵挖掘、考古成果研究、价值阐释等工作,加强文化遗产解读,让千年遗产的历史价值被更多人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