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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成功还有一步之遥,朱千荣立马召集村干部、小组长等一干“法律明白人”加大工作力度。大家既讲透法理依据,又唤醒邻里温情,最终老陈将树冠修剪至安全线,老孙也为过激言行向老陈道歉。
“双方握手言和,没有涉及金钱和诉讼,这就是基层化解矛盾应有的模样。如何让双方各退一步,矛盾商量着解决是关键。”朱千荣深有感触地说。
在如皋,像朱千荣这样的人民调解员,在纠纷中既能释法说理,又能讲人情世故的还真不少,他们被冠以“法律明白人”的称谓。至今年6月,如皋有2475名“法律明白人”活跃在基层乡土的熟人社会中,扮演着带头学法、普法释法和定分止争的角色,共同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树牢法治思维
拓宽“循法规破常规”的解纷路径
下原镇蔡荡村秦老汉和邵大爷两家为了0.53亩地吵得鸡飞狗跳。原来,二轮土地承包时,秦老汉家一直在这0.53亩土地上耕种,2015年土地确权时到了邵大爷的名下,双方就此吵到村委会。
一旦涉及土地纠纷,化解通常做法是查阅土地权证、查找GPS坐标点位,以及去市里相关部门调阅材料,再从事实层面与村民讲法律讲道理。
村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物权的法律规定讲给双方听后,秦老汉把杯中的茶泼到地上说:“我认不得这些花花绿绿的纸,法律我信,但别糊弄我!”
“你拿着法律的条条框框讲,人家自然不爱听。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关键要把法言法语译成村民也能听懂的土话。”下原镇镇级工作小组成员、下原镇政法委员谢翠东一边说调解人员的工作方式不妥,一面对两人解释道,“按照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就是明确土地房子归谁,证书上说是谁家的地就是谁家的。”秦老汉盯着邵大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打听到秦家邻居老赵知情,工作组立刻找来老赵一同做工作。老赵敲着拐棍对着秦老汉说:“那年你说地远不想要,求我接,我不接,后来你说退给了村里,少给了税,你还记得吗?”秦老汉一听老赵这么说,脸一下子就红了,也就松了口承认了此事。
谢翠东立刻给了一个折中思路:“老秦,地的确要不回来了,但生活要有保障,你靠农保养老又常年吃药,我们争取通过社会资助给你临时救助500元。”邵大爷的儿子也当场表态:“回头地里有了收成,每年送您两袋大米。”
这段日子,秦老汉将双方签署的调解协议带回去,笑眯眯拿给周围邻居看,还补上一句:“这可是有法律效力的。”
“做基层工作不能只唯法条、死抠法理,僵化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只有兼顾好法、理、情,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群众才能信服你。”谢翠东说。
坚定法治信仰
赓续“以初心践使命”的时代传承
随着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很多人愿意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因此早期广播喇叭、贴标语等普法形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市级工作组的骨干精英,不仅帮助基层解决矛盾,还要教会基层如何运用法律解决矛盾、运用情理打动人心。”如皋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陆海峰对记者说。
村级工作组成员、市委政法委派驻吴窑镇陈家村第一书记徐鹏,驻村期间处理最多的就是邻里纠纷。作为一名“90后”干部,有思想、闯劲儿足,但缺乏独立解决复杂问题的经验。
村民明某后院与高某家宅基地相连,两户人家为长7至8米、宽50厘米的界址发生纠纷已长达20余年。为解决这个“头疼”的问题,徐鹏请到市第一工作组的土地纠纷调解室专职调解员严海泉。严海泉带着大家做了几件事:查阅资料弄清界址真相是什么,走访座谈弄清两家人想什么,走访群众弄清背后有什么。市、镇、村干部通力合作,光现场勘察,严海泉就带队去了十多趟,一点点传授经验做法。历经2个月7轮调解,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调解工作需要传帮带,光懂法律,没有做群众工作的思路,工作就做不到群众心里。”徐鹏得到真经后,他按照严海泉的方法,在村里又妥善解决了另两个界址纷争。
在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界址纠纷看似小事,却关乎基层稳定。2027年将迎来第三轮土地承包,但目前,基层不少土地纠纷仍没有解决,“年轻一辈的干部对土地的感情还要进一步培养,定分止争尺度很难把准,化解农村土地纠纷任重而道远啊!”严海泉望着一片绿意盎然的稻田,若有所思地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