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顾晨)日前,泰兴市公安局鼓楼派出所民警细致比对证据,查处一名用“调包计”讹诈超市的违法嫌疑人陈某。
8月13日上午,陈某带开封零食到某超市,谎称食用过期食品致身体不适,要求赔偿,否则举报。超市为息事宁人,陪其就医并付诊疗费、赔偿2000余元。陈某见超市“好拿捏”,当晚再次上门讹诈,与员工发生口角,超市报警。
民警到场后,仔细比对陈某提供的过期零食袋、购物小票与超市货架同款零食,发现零食生产日期、保质期非同一批次,且超市进货单无该过期批次记录。
面对铁证,陈某坦白因手头紧,先买超市零食,用家中同款过期零食调包,上午讹诈得手后想再作案。8月14日,陈某被处行政拘留7日,并全额退还2千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