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峰
人物简介:
李新峰,男,50岁,陕西西安人。先后在西鲍、缸顾、千垛、沈伦等司法所磨砺,现任兴化市司法局陶庄司法所所长。十八载光阴,他把异乡变故乡,用脚步丈量民情,以法治守护安宁。
初遇水乡: 失落中锚定责任坐标
2007年,我告别火热警营,来到梦里水乡——兴化。二月末的西鲍司法所,一间12平方米的办公室蜷缩在乡政府最东头,屋外枯枝、顶上旧瓦,映照着我初时的迷茫:这条件与想象差距太大!但一上午的沉思后,我幡然醒悟:环境简陋,绝非价值实现的藩篱;履职尽责、服务群众与发展,方为生命真谛。“责任”二字,如烈火点燃心灯,成为我扎根水乡、坚定前行的不竭动力。
闯关克难:
用韧劲夯实履职根基
融入水乡,语言是第一关。工作交流,我静心听、虚心问、大胆讲。每个周末,老杨修车铺成了我的“方言课堂”,和乡亲们侃社会、聊家常,日积月累,听说兴化方言有了长足的进步。
精深的业务是立身之本。我一头扎进法律书籍,逐句学、逐段啃。深知“纸上得来终觉浅”,哪里有纠纷,我就主动跟随调解员林明祥赶赴现场。看他如何抽丝剥茧分析矛盾、春风化雨做群众工作、精准运用法律与调解技巧……
普法润心:
让法治之光照亮基层
普法是基层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我坚持“群众盼什么讲什么,社会需要什么服务什么”的普法导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我踏遍全镇每个村居,只为将法律武器递到群众手中;为守护“夕阳红”,我用大白话、身边案,入户讲解民法典;护航企业发展,我主动邀约企业主、律师、法律工作者围坐一堂,把脉问诊涉法难题;呵护祖国未来,我走进校园,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剖析校园霸凌、警示网络安全……
百姓认可是普法效果最好的标尺。犹记在薛鹏村土地流转法治讲座上,我结合该村真实纠纷,掰开揉碎讲法规、剖根源、给方案,赢得了村委、村民代表、网格员和涉事群众的由衷点赞。
解纷化忧:
在矛盾一线彰显担当
“矛盾就是指令!”这是我始终秉持的信条。化解纠纷、捍卫权益、维护和谐,我责无旁贷。
“五棵碍事的水杉砍了,院子亮堂了,屋子宽敞了,我和老伴心里也舒坦了!”2019年,我刚到沈伦司法所半年,就啃下了这块“硬骨头”。二十多年前,沈南村孙某建房,却因邻居周某家五棵水杉常年遮阳饱受困扰,争吵六年,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我接手后,一次次登门与周某沟通,情理法并用,最终让他认识到问题,主动砍树。六年坚冰,一朝融化,邻里重归和睦。
2023年4月一个周日的清晨,繁盛村周某因建房混凝土质量问题与包工头丁某激烈争吵。我立即奔赴现场,稳住双方情绪,联合村建办、村干部查验取样。在铁的事实与法律面前,丁某低头认错、赔偿,纠纷圆满化解。
2024年8月,金唐纪村姐弟三人焦急上门,咨询老父亲赡养难题。问清原委,我耐心从法理、人情、现实多角度分析梳理,耗时两个半小时,终于帮他们理清了责任分工方案。
点亮归途:
用真情重塑特殊人生
特殊对象,连着家庭幸福与社会稳定。我坚信:他们既要严守法规,更应拥抱阳光人生。
社区矫正对象江某某,因开设赌场罪在我所接受矫正。走访发现,他五岁父母离异,父亲疏于关爱,导致他自卑迷茫。我立即与他敞开心扉长谈,并劝导其父亲多给予关爱。一段时间后,笑容重回江某某脸上,积极向上的心气也足了。
安置帮教对象刘某,刑满释放后发现父亲早已病逝,母亲改嫁高邮。家庭巨变令他精神失常,生活陷入绝境。我多方奔走,协调镇综治、民政及所在村,紧急筹集近4000元,并将他送至医院接受治疗。随后,又多方联系、几经周折找到其母亲,从法律义务到骨肉亲情耐心劝导。最终,刘某母亲扛起重担回到刘某身边。民政部门也为其家庭落实了低保。
岁月如歌,责任如山。水乡兴化见证了我的汗水与付出,也滋养了我的成长与进步。法治的种子已悄然发芽,我的法治故事,将在水乡大地继续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