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邓月军)近日,如皋法院开展环境资源跨域巡回审判暨生态修复金移交活动。泰州、泰兴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泰兴法院、泰兴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此次跨域巡回审判的是发生在泰兴市的两起不服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考虑到此类案件具有典型性,如皋法院决定到泰兴法院巡回审理。庭审中,审判长吴亚红精准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各方围绕焦点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合议庭针对双方争议问题,深入浅出释法说理,最终推动双方达成庭外和解,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认真旁听庭审,纷纷表示通过“沉浸式”参与庭审,切身感受到法律程序的威严和司法程序的严谨,深刻认识到规范执法与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
活动中,如皋法院将48万余元生态修复金分别移交泰兴市黄桥镇政府和泰兴生态环境局,用于修复受损地的生态环境。随后,参会人员就生态环境跨域协同保护进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