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申检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思考
日期:08-21
李成星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控申检察承担着处置涉法涉诉信访的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力军。
近年来,控申检察部门采取一系列举措,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到工作全环节。实践中,由于相关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与基层联系不够紧密、队伍整体素能有待提升等问题,制约了控申检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推动信访法治化。在更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顶层设计的同时,强化“枫桥经验”经验成果转换,细化各司法机关涉法涉诉信访职责范围、衔接配合、程序终结、秩序维护等方面细则,填补制度缺漏。将案件申诉率、服判息诉率、“案-件比”纳入检察官考核清单,完善考核奖惩评价体系,提升信访工作质效。深化控申检务公开,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排查发现信访苗头性、隐患性问题,针对性制定落实化解预案。
全心全意服务,因地制宜解纷。深入挖掘属地法治需求,以市域综治中心为平台,提供更加接地气、解民忧、助民企的控申检察服务产品。将检力下沉到网格,善于引入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加强与职能部门合作,解决系统内社会行业经验不足、线索匮乏、手段单一、程序空转等问题。发挥“数字控申”效用,打造地方信访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数字研判,深化舆情处置,浓厚线上检察文化,形成可供复制、推广的检察“枫桥式工作法”。
优化履职能力,提升办信质量。优化控申人员年龄、分工、经验结构,探索控申派出检察院制度,配齐配强窗口力量,既要提升办信办案专业能力,提高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文书写作、反向审视能力;又要不断扩充知识储备,提升群众工作、监督履职、调研分析等方面综合能力。围绕“三治结合”,主动构建完善集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公开听证、人民调解、道德“红黑榜”等于一体的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提升群众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良法善治氛围,切实做到案结事了、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