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以下单位未按规定接受2023年、2024年南京市建邺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对以下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与以下单位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以下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以下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家勇 025-87778617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大厦816室
处罚单位名单:
南京市建邺区沃仁青年公益服务中心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