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孔冬冬 孙羽
本报记者 陈坚
7月的淮安,暑气正盛。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法官李娜、调解员吴雪玲和社区工作人员顶着烈日专程前往陈奶奶新租的房子。
李娜敲了敲门,开门的是略显惊讶的张海(化名)和张山(化名),他俩是陈奶奶的儿子。“李法官,您怎么来了?”“我来看看,你们租的房子怎么样?”李娜微笑着说明来意,快速扫视屋内,只见简单的家具摆放整齐,且窗明几净。“房子挺好的!”张海连忙引李娜进屋,从抽屉里拿出租赁合同,“您看,签了一年,押金租金都交了,水电也通了。”陈奶奶听到声响,拄着拐棍走了出来,握着李娜的手不放:“感谢李法官,我现在终于有自己的房子住了。”看着陈奶奶一家重归于好,李娜悬了一个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回溯到7月2日上午,在淮安市清江浦区综治中心,90岁的陈奶奶由孙子陪着来到法院立案窗口,向李娜哭诉自己的困境。
“法官,我该怎么办,儿子们都不养我,我现在没地方住呐。”陈奶奶有三个儿子,之前一直与大儿子生活在一起。2013年,大儿子去世后,陈奶奶搬到二儿子张海家。十年来,陈奶奶与二儿媳难免有矛盾发生,但还过得下去。2024年,婆媳矛盾加剧,二儿媳吵着让陈奶奶搬出去。三儿子张山不肯让老人住自己家,陈奶奶只好又搬到大儿子家,与孙子、孙媳妇一起生活。
陈奶奶也知道,自己还有两个儿子,长期在孙子家生活也不是个事儿,便多次与张海、张山协商养老的事,可两个儿子既不接受与她共同居住,也不想出赡养费。无奈的陈奶奶只好将两个儿子诉至清江浦区法院。
立案后,为尽早化解纠纷,李娜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启动先行调解程序。
7月21日上午,李娜与退休老法官、调解员吴雪玲一起,走进老人所在的社区。
在社区会议室里,陈奶奶坐在椅子上紧攥着衣角。在她的对面,两个年过花甲的儿子低着头,偶尔抬眼看看母亲,又迅速移开目光。
“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你俩也都一把年纪了,道理应该都懂。”吴雪玲率先打破僵局。
“不是我不孝,我妈偏心,老宅拆迁后拿的新房给了老二,现在应该让他养老。”张山颇为不忿。
“我也赡养了10年,现在,是我妈和我媳妇处不来,我又有什么办法?”张海也甚感委屈。
李娜知道兄弟俩并非完全推卸责任,但过往的纠葛和各自家庭的现状,像一道无形的墙横亘在母子之间。她没有急于评判对错,而是柔声拉起了家常:“看看你们的老母亲,都90岁了。不管过去发生了什么,她终究是生养了你们,拉扯你们长大。现在她需要你们了,这不仅是法律上的义务,更是为人子女最根本的情分。”她顿了顿,目光扫过兄弟俩,“老人家的要求不高,只想有个地方住,身边有个人照顾。你们也都是做爷爷的人了,再想想?”
“这样吧,我们出钱,给我妈在附近租个房子,也方便我们照顾。”经过一番协商,兄弟俩同意共同出资,为母亲租赁房屋,并轮流上门照看,费用均摊。
“生儿育女不容易,谁都有老的一天。”在陈奶奶新租的房子里,李娜语重心长地对张海和张山说,“你们不仅为母亲安了个家,更为儿孙们树起了榜样。好好照顾老人家,让她安享晚年。”
屋外热浪依旧,屋内空调送出的凉风恰如李娜的话语,抚平了往日的褶皱,带来安宁与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