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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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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案件“终本”≠执行终止

日期: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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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洪林林 徐子涵

“你好!我们是泗阳法院执行局的,你是汪某吧?还记得你与葛某的案件吗?”在近日一次执行行动中,泗阳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在一小区内找到被执行人汪某,并成功执结这起“终本”案件。

汪某的雇员在驾驶挖掘机的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葛某的雇员丁某受伤。丁某以雇佣关系对葛某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葛某赔偿丁某各项损失共计15余万元。葛某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汪某进行追偿,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汪某向葛某支付11万余元赔偿款的协议,但汪某逾期未履行。

经葛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汪某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查控,并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在穷尽各项调查措施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汪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葛某同意,该案以“终本”方式结案。

在此后的时间里,执行干警并未放弃,而是始终保持对案件的跟踪关注,并联系申请执行人持续收集被执行人汪某的财产线索。“作为公司老板,汪某的银行账户仅有少量余额,他怎么会在短时间内变得身无分文?”执行干警先后对被执行人汪某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多项措施。

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迎来重大转机。近日,申请执行人葛某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汪某财产线索,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被执行人汪某有对他人的债权即将到期,执行干警当即决定恢复执行,并对债权进行查封。

执行干警依法拘传了被执行人汪某,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被采取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经过执行干警释法说理和批评教育,被执行人汪某慑于法律威严,主动提出履行方案并当场写下承诺书一份。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汪某与葛某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汪某一次性支付葛某11万元,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