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打造涉外商事争议解决“新高地”
日期:08-13
本报讯(记者 姜军 通讯员 吴昊)8月12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司法部日前召开涉外仲裁工作座谈会,启动实施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全国285家商事仲裁机构中,有22家入选首批培育名单,南京仲裁委员会列入其中。
近年来,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涉外仲裁工作,以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为牵引,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13项具体举措,为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等提供政策支撑。组织召开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座谈会,研究讨论我省培育工作方案和举措,推动5家重点培育机构不等不靠、先行先试。
指导南京仲裁委对标国际一流仲裁机构,设立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开展涉外仲裁规则修订,吸纳临时措施、紧急仲裁员、临时仲裁等国际通行制度,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国际商事仲裁专章,并制定港澳、自贸区专项仲裁规则。
人才是提升涉外仲裁能力的基石。南京仲裁委员会不断完善涉外仲裁人才队伍体系,选聘359名精通国际规则、擅长处理涉外商事争议的专家担任仲裁员,并招聘5名复合型涉外仲裁秘书组建国际仲裁部,通过完善管理制度、个案评分及仲裁员智能推荐系统,提升案件与人员适配度,并加强事中评查与全方位监督,持续提升涉外仲裁的质效与公信力。
为服务对外开放工作大局,南京仲裁委先后成立全国首家港澳仲裁院、江苏涉台仲裁中心,省内首家中国(江苏)自贸区仲裁院、南京国际航运仲裁院等多个涉外仲裁专业平台。并在中阿(联酋)产能合作园区创新建立“嵌入式仲裁服务”机制,联合海外江苏商会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
南京仲裁委员会立足国家重大战略和城市发展定位,积极发展涉外仲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据统计,近五年来,已累计受理仲裁案件近2.2万件,总争议金额超300亿,其中受理涉外案件445件,争议金额40亿元,涉外案件年均增长20%,涉外案件业务数据始终保持在省内首位,案件当事人涉及五大洲20多个国家及地区。
此次作为司法部首批培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标志着南京仲裁事业迈入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面对国际仲裁服务能级竞争的新格局,南京仲裁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将对照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创新涉外仲裁服务体制机制,结合区域性功能定位和产业优势,打造南京涉外仲裁特色品牌,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发挥仲裁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