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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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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未做离岗体检解雇员工,违法!

日期: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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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开 庭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靖法萱)近日,靖江市法院对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作出判决,再次明确了用人单位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

2020年,周某入职某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三年。上岗前,该公司委托某卫生院对周某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该卫生院出具的职业性健康体检表中载明“其他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

次年,该公司因无法办理环评手续导致无法正常生产,遂通知周某等员工放假待岗。之后,该公司向周某发送短信,告知其公司因无法正常生产且努力恢复生产未果,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经公司讨论决定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周某要求公司对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但该公司并未安排相应检查。周某申请劳动仲裁后,又向靖江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违法。

庭审中,周某认为自己从事装载机操作工作,工作内容涉及石子、黄沙等原材料处理,接触粉尘及噪声。公司也认可生产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但却未按规定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解约行为违法。

该公司辩称,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是针对工作岗位接触到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所配套需要做的检查,周某从事的岗位是装载机驾驶员,有独立操作空间,实际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且公司因环保问题已经停产,无法提供工作岗位,解约符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靖江市法院认为,周某提交的体检报告显示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辩称周某工作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因此公司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时未对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