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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秋天的第一笔执行款到账了!

日期: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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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邗法萱)正值立秋,扬州市邗江区法院执行干警冒着酷暑赶赴杭州,收到了秋天的第一笔执行款。

这是发生在原告某餐饮公司、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和刘某之间的一起合同纠纷。经邗江法院调解,三方达成协议,由被告在2025年1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2万元。约定时间到了之后,被告并没有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向邗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某常年生活在杭州,执行人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某建设工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刘某,他们在电话里均表示愿意还钱,但迟迟不见行动。申请人在杭州也多次上门找刘某催款,刘某却态度蛮横,甚至一度嚣张地表示:“你不是找法院起诉的吗?你找法院要钱去啊。”

考虑到被执行人多次口头承诺,但均未兑现,执行人员决定上门对刘某予以拘传。8月6日下午,邗江法院的执行人员赶往359公里外位于杭州的某产业园,在现场蹲守几个小时之后,并没有发现刘某的身影。次日清晨,执行人员与申请人联系,再次前往现场,这一次,刘某终于现身。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执行人员将警车停放在了远处,并让申请人先与刘某沟通。但是没想到,一见申请人,刘某直接避而不见,将申请人关在门外。执行人员见状立即上前亮明身份,刘某这才悻悻地将门打开。

沟通中,刘某表示,其与另一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公司之间也有纠纷,应当找某建设工程公司要钱。执行人员对刘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向其告知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效力,而其与某建设工程公司之间的纠纷,不影响其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

执行人员进一步向刘某说明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上午10时许,刘某请其朋友代为给付了2万余元执行款,该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