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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生不满砸车辆 赔钱获刑悔已晚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8月12日A08

日期: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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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开 庭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马李莎)当遇到车辆停放挡道影响出行时,可以通过联系车主或者报警的方式进行处理,可也有因一时间情绪上头,而出现对挡道车辆进行打砸的情况。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5年1月,张女士将车辆停在公司对面,谁知自己的车辆竟被人打砸出现多处受损。张女士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在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

经审理查明,2025年1月某日上午,某公司员工张女士将轿车停在该公司南侧南北向小路处。当天中午12时许,住在附近的被告人王某因对该车停放于此,堵住了部分道路而心生不满,遂通过用棒球棒砸、脚踹等方式将该车副驾驶一侧的反光镜、前大灯、A柱、前后车门的上沿、尾灯和油箱后侧等处损坏。经鉴定,涉案的车辆损失价值七千余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赔偿了被害人张女士经济损失并获得其谅解。

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王某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其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并适用缓刑。法院依法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