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金融纠纷类案集中调解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8月12日A06
日期:08-12
本报讯(通讯员 贺雪 记者 王晓红)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法院执法办案效率,促进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良性循环,沛县法院大屯法庭采用“金融纠纷类案集中调解”工作法,对接收的原告为同一家银行的多起金融纠纷案件采用“汇总研判+多渠道集约送达+集中调解+集中开庭”模式“一揽子”化解,切实压降涉金融纠纷案件化解用时。
近日,大屯法庭通过该模式,仅用一天便高效审结5起案件,涉及8名被告,涉案金额81万余元,实现了司法效率的高效跃升。某银行与周某、李某等人分别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各自规定了借款期限和年利率、罚息、复利等内容,借款到期后,经某银行多次催收,周某、李某等人均未偿还,某银行遂将几人分别诉至法院,请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五起案件原告均为同一家银行,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承办法官做好各方联络及初步释法说理工作后,及时指派法官助理开展先行调解。
调解室里,法官助理耐心倾听各方意见,经过多番释法说理,被告均表示会积极筹钱还款,原告对于被告的现实情境也表示体谅,愿意接受分期还款。最终,原告结合各被告的差异化还款能力,与8名被告分别确定分期还款方案并达成调解意向。
当天下午,承办法官集中开庭,对于双方当事人调解意见和诉求再次确认,并出具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现场确认后当场向当事人送达调解书,5起案件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