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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里的“破冰”:从对簿公堂到再谈合作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8月12日A06

日期: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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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邳州市人民法院铁富法庭里上演了一场暖心的调解。原本因为花卉苗木养护问题闹到法庭的两家公司,在承办法官沈梅的耐心疏导和双方律师的共同努力下,最终握手言和,不仅解决了眼前的矛盾,更修复了彼此的关系。

事情源于2018年,原告某农旅公司与被告某生态公司先后签订了两份合同,由农旅公司承建生态公司在本地的某园林造型工程。合同约定,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态公司需支付原告85%工程款,15%的工程款留作质量保证金。待约定的养护期结束后,如无质量问题,生态公司应退还这笔质保金。

农旅公司表示已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并通过了验收,然而生态公司仍拖欠一、二期工程的质保金共计33万余元及相应的违约金。被告生态公司提出反诉,认为合同明确规定了养护期内的责任,但农旅公司在养护期内未能尽责,导致部分花卉苗木死亡。虽然生态公司发现问题后及时联系,农旅公司也进行了一次补植,但后续沟通不畅,问题未能根本解决。

调解破冰:

法官的耐心与智慧

案件受理后,经过仔细梳理案情,承办法官沈梅首先通过电话尝试组织双方调解。但调解一开始就陷入僵局,农旅公司坚称自己履行了合同义务,工程验收合格就应拿回质保金;生态公司则咬定对方养护失职,导致自己损失惨重,质保金不仅不能退,还要对方赔钱。

开庭前,沈梅再次组织双方到庭协商,耐心地给双方分析法律规定、诉讼风险、高昂的鉴定成本,并围绕案件焦点“养护责任和损失认定”进行细致的梳理和劝导。然而,情绪激动的双方在法庭上又争吵起来,沈梅果断将一方留在法庭,一方请进调解室。

“拉锯战”中的转机:

解法结,更要解心结

安抚好双方情绪后,沈梅积极与双方律师沟通。她引导律师帮助当事人更理性地权衡利弊。沈梅成了双方沟通的“桥梁”,她一次次穿梭于法庭与调解室之间,将一方提出的调解方案传递给另一方,把对方的意见带回来。

经过多轮艰难但耐心地沟通,双方的态度终于松动,达成了初步的和解意向。就在这时,生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提出想直接与农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个电话。

当电话结束后,生态公司负责人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神情。他告诉沈梅和对方律师:“刚在电话里说好了,在刚才谈妥的基础上,他们愿意再让两万块。”最终,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

签完字的那一刻,法庭里紧绷的气氛悄然消散。离开时,双方都真诚地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余温未散:

司法的温度在延伸

然而,这个故事还有一个温暖的尾声。法庭在整理卷宗时,发现被告生态公司的公章遗落在了法庭,沈梅赶紧电话通知。电话里,这位负责人再次表达感谢:“多亏你们调解,不光挽回了损失,还修复了关系,以后我们还能继续合作!”

法官的职责,不仅在于明断是非,更在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邳州法院践行“法官+律师”协同解纷机制、用心用情用力化解基层矛盾的生动实践。通过法官指引与专业解读相结合,既解开了双方纠缠不清的“法结”,更疏解了彼此心中积压的“心结”,修复了经营主体的互信关系,以温情打破合同僵局,为营商环境健康发展注入了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