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解“法结”化“心结”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8月08日A03
日期:08-08
“砰”的一声响,李某倒车的时候因操作不当,撞上了林某的车尾。俩人随即下车观察车况,并及时拨打了交警电话。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李某原以为,这仅仅是一场简单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钱就行了,谁料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原来,林某驾驶的是一辆网约车,如今车辆需要至少四天的维修时间,在这期间,林某没有了收入来源。为此,双方产生了矛盾纠纷,林某将李某诉至淮安市淮安区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停运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峰仔细翻阅了卷宗,并认真研究双方提交的证据。在充分了解了双方诉求后,她准备开展庭前调解。
“法官,我承认责任在我,但保险公司说他们已经帮她修车了啊,怎么还要让我赔钱呢?”李某一脸委屈。张峰找到李某提供的保险合同,指着其中一条说:“你看,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至于商业险范围内,合同约定不赔,保险公司应该也让你签了免赔声明了吧!即使起诉保险公司,大概率也是不会赔的。所以,林某的停运损失还是得你来赔偿。”
李某看着白纸黑字的合同,苦恼道:“法官,我自己车撞得也挺严重的,明年保费肯定要涨不少,我同意赔偿,你看能不能……”
张峰转头看向林某:“我看了下你提供的收入流水证明,你的证据不足以支撑你主张的数额,结合运营成本、行业平均利润率,咱们各退一步,就按每天200元计算,四天的损失应该在800元,你看这样合理吗?”
林某原本就是因为李某的不配合不理解而较劲,眼下李某在经过法官的解释下愿意赔偿了,林某也痛快地答应了张峰的调解:“法官,我都听你的。”最终,林某和李某握手言和,一同在调解书上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