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8月08日A01
日期:08-08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规范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办法》规定了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实施主体,以及提级调查、挂牌督办、整改评估等机制。原则上,特别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由国务院派出调查评估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授权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对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有关典型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由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挂牌督办,并视情派出工作组督促指导。有关地方和部门要针对调查评估中查明的问题短板,积极落实整改,及时评估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地见效,促进灾害防范应对责任真正落实。